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管理情况,纳入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