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七条已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下列委员会人选:(一)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必须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二)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必须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