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