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六章 博物馆与馆藏文物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当地文物资源,设立体现区域、行业特点的专题博物馆。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博物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监督。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