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涉台文物。对具有重要涉台文化价值的文物,应当及时评估,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