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道功能,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