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