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对当地人才资源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作出人才需求总体预测,合理规划人才资源。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以及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论证,应当将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