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建筑物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私拉电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