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龙子湖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龙子湖景区(以下简称景区)是龙子湖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其范围北起淮河,东沿环湖东路、仇岗路、京沪铁路货运线、曹山路,南至黄山大道,西沿解放路、环湖西路、雪华山西路、胜利东路、珠城路、淮河东路、圈堤东路至淮河,面积18.1平方公里。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