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犬只免疫与登记第十二条已修改一般管理区域,养犬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进行免疫。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