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食品、餐饮、烹饪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会员遵守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承诺不购买、不加工、不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违反的成员实施行业惩戒,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