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第八条有效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引导树立城市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本市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新能源,逐步削减化石燃料消耗。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