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浑源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