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测绘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普通地图进行有偿标载或者刊登广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