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六条有效重大庆典活动或重要节日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主办单位申请,公安机关可根据情况批准其在禁止燃放区域外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燃放。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