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位和个人有关湖区保护的行为,涉及信用管理的,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