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的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