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标准、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注重城乡结合部的生态修复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