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开展定向募捐,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公开募捐的方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