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综合利用和治理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通过沼气生产、沼气发电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