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第四章 诉求数据应用第三十三条已废止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群众诉求数据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手段保障数据安全,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