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本市设立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落实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