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水库等人工湿地。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主要包括:卧龙湖、仙子湖、獾子洞、辽河、浑河、蒲河等。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