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湿地的管理、保护、利用、修复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