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