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