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监督与救济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信息查询系统,供职工查询,监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