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职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有依法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