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