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二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监督管理,巡查处理违法养犬行为,处理犬只扰民伤人等案(事)件,捕捉、收留流浪犬只等工作。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