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各民族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