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禁止报废机动车使用或者上路行驶。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