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有效自治县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农业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