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