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依托背山面海的自然格局,建设陆域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海洋生态屏障;构建沿河流、山体和交通干线的生态廊道,连接森林生态屏障与海洋生态屏障,建设厦门山海区域生态格局。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