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宣传文明行为典型事例,曝光不文明行为,刊播公益广告,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