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科学确定苏木乡镇、嘎查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嘎查村延伸覆盖。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