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水污染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