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科技创新保障与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运营机构落地,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采取上市、挂牌、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鼓励设立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机构。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