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二级保护区保护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二级保护区严格控制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严守耕地红线,防治湖(库)、河道污染,保护田园风光。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