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一级保护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的旅游观光项目,应当符合洱海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参观、旅游等活动的开展不得对洱海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造成不良影响。

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