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八项规定,非法采挖珊瑚礁或者毁坏红树林的,由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