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国家批准的重大项目需要围填海的,应当严格控制单体项目围填海面积和占用海岸线长度,严格控制沿岸平推、截弯取直、连岛工程等方式围填海,严格控制海湾内围填海。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