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排他性使用海域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海域,是指深圳市管辖范围内的内水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