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中医馆及其执业医师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西药,不得开展手术治疗。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