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中医馆执业应当向区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