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鼓励和扶持中医药传统产业的发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者重点文化企业条件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