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和亚健康诊疗方面的优势,开展预防、保健服务。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