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各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专项规划和区信息化规划,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